如何認識民生與民主的關系
發布時間:2010-09-21 16:37:06
當前,我國城鄉面貌日新月異,國家空前富強,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有了明顯提高。我國的國民經濟之所以能有這樣巨大的發展,一個根本原因,是我們上下一致地堅持了社會主義改革開放的總方針,而其中的一個關鍵,是緊緊抓住了經濟建設這個中心。不過還應該承認,由于歷史的原因,我們在社會經濟工作中的一些欠賬還沒有完全還清。因此,在人民的生活中常常暴露出這樣那樣的問題,出現了一些社會矛盾。最近幾年來,黨中央和國務院一直強調要關注民生問題,并且要下決心全力解決各種各樣實際的問題,全國各地黨政部門,與各族人民齊心協力,正在著力解決那些具體的民生問題。這集中反映了我們各級領導機關務實作風的進一步增強。
當然,民生問題不是一個新問題,中國民主主義革命家孫中山倡導的“三民主義”,其中的一項就是“民生主義”。什么是“民生”?孫中山說:“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會的生存,國民的生計,群眾的生命”,而所謂民生問題就是“社會問題”。隨著社會的發展,民生的本質內容更加強調了社會成員的生存和發展要求及其滿足狀態。而在現代社會中,人的文化需求和社會權利水平及其實現條件,成為民生問題越來越突出的內容。
根據調查研究,針對各種各樣的具體民生問題,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領導機關,都提出了一系列相應政策和解決方案,并且在實踐中取得了明顯的效果。但是,作為發展中大國的中國,各個地方經濟、文化發展不平衡,人民群眾需求的多樣化,使現實的民生問題顯得千頭萬緒,錯綜復雜。這樣,就會在人民群眾與各級政府機關之間產生各種各樣的矛盾。要妥善解決現代社會中日益復雜的民生問題,首先要具備科學的態度和正確的思維方法。
現代社會中的民生問題,已不是傳統觀念中所說的“吃飯、住房”之類的問題所能涵蓋的,其無論從內容上還是從性質上,都已更為復雜。所以,真正解決民生問題,是一個艱苦細致的過程。同時還要看到,民生問題在本質上是一種社會問題,而社會問題的解決,不能只靠經濟手段,還必須要綜合社會的、政治的、法律的手段。就現代社會中民生問題日益復雜的特點來說,問題的妥善解決,即人民群眾滿意,不僅物質條件要達到基本水平、實行合理的分配,而且還必須做到平等的服務,從而使社會成員都能夠體面地工作,過有尊嚴的生活。為此,國家政策要體現公平正義的原則。在解決民生問題的過程中,怎樣才能讓公平正義之光普照整個社會呢?發達國家的經驗教訓,我們自己的經驗教訓,都一再說明,關鍵在于要真正實行現代民主政治(當然包括現代法治)。對于我們來說,必須認真實行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當然包括社會主義法治),才能真正解決民生問題。換言之,在現代社會中,不實行民主政治,就不可能真正解決民生問題。
為什么民生與民主之間有這樣密切的關系?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對解決民生問題真的如此不可或缺嗎?其實,這是由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決定的。黨的十七大報告明確指出,擴大人民民主,就是保證人民當家作主,因為“人民當家作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和核心”。這就是說,民生與民主二者具有不可分割的關系,即:能否真正做到人民當家作主是能否真正解決重大民生問題的關鍵。
當前解決民生問題過程中出現矛盾的一個根本原因,是關于民生問題的決策與解決方案的制定,沒有完全反映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沒有真正體現人民群眾的意志,而是只體現了某個利益集團或權力機關的利益和意志。避免這一情況發生的根本出路,就在于解決重大民生問題的過程中,要認真貫徹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原則,真正保證人民當家作主。當然,這并非易事,關鍵在于我們對社會主義民主的態度如何。如果我們真心實意地實行社會主義民主,在民生問題的決策與解決過程中,就必然會保證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而人民群眾也就能夠自覺地承擔起自己的主人責任。人民群眾的這個“主體地位”和“主人責任”的實現,也就是人民群眾在民生問題的決策與解決過程中當家作主了。問題并不復雜,關鍵是我們的民主意識的真誠性如何。
比如說,國家財政預算與支出是事關民生的頭號問題。那么,在國家財政預算與支出這個大事上,怎么樣才能說是做到了“人民當家作主”呢?那就是國家各級財政預算與支出的最終決定權只能屬于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決定的執行也必須接受人民代表大會的實際監督,政府的各級審計機構的工作必須對人民代表大會負責。在這方面,我們正在走上正軌,人民代表大會的財政決策權也在逐漸加強,一些地方政府“網上曬支出”,受到群眾的歡迎。但仍有一些地方政府因為各種原因不愿意公開財政支出,這實際上是拒絕人民群眾的監督。如果納稅人創造的財富,納稅人自己不能過問,人民的“錢袋子”人民自己無權管,所謂的解決民生問題還哪里談得上呢?
從這里我們可以更加清楚地看出,民生這個社會經濟問題,實際上也是個民主政治問題。所以,解決這些問題的根本途徑,是要靠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來實現。這就是說,民生和民主的關系問題,在更深層次上,實質上是經濟體制改革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關系問題。在對待這個關系問題上,與對待民生和民主的關系問題上一樣,長期以來不少人也有一些糊涂觀念,在他們看來,只要把經濟體制改革搞好、把民生問題抓好,就是抓住了“重中之重”,一切矛盾就能夠迎刃而解了,政治體制改革可以慢慢來。改革開放的實踐告訴我們,把經濟體制改革與政治體制改革分開,經濟體制改革是不可能搞好的;離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民生問題也就不能根本解決。這個問題的實質,是人民群眾的基本社會權利。或者說,重大民生問題的解決,從根本上說,是人民通過民主手段自己爭取來的,而不是權力機關的恩賜。隨著政治體制改革的深入,我們將會越來越清楚地認識到這一點。
關于這個問題,早在 1986年鄧小平就深有感觸地說過,隨著改革的深入發展,越來越感到“政治體制不適應經濟體制改革的要求”。這是因為,“我們提出改革時,就包括政治體制改革?,F在經濟體制改革每前進一步,都深深感到政治體制改革的必要性。不改革政治體制,就不能保障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不能使經濟體制改革繼續前進,就會阻礙生產力的發展”。從那個時候到現在,改革的實踐越來越證明了鄧小平這個論斷的正確性。所以,如果我們是真心實意地要把經濟體制改革推向前進,那就必須同時把政治體制改革也推向前進;同樣地,如果我們是真心實意地要把民生問題解決好,那就必須相應地提高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水平,實現“人民當家作主”這個最高政治目標.